邯人常辦通字[2014]4號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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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14-07-15 09:47
邯人常辦通字[2014]4號 邯鄲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關于召開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 的預備通知 市政府辦公廳、市中級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檢察院,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,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及常委會各工作部門: 經(jīng)主任會議研究,擬于2014年8月下旬召開邯鄲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。 一、關于會議的建議議題 初步擬定的會議議題是: 1、聽取和審議市政府上半年國民經(jīng)濟和社會發(fā)展計劃執(zhí)行情況的報告; 2、聽取和審議市政府上半年預算執(zhí)行情況的報告; 3、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全市商貿(mào)物流工作情況的報告; 4、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; 5、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《森林法》和《河北省實施〈森林法〉辦法》執(zhí)法檢查領導小組執(zhí)法檢查情況的報告;審議市政府關于貫徹實施《森林法》和《河北省實施〈森林法〉辦法》情況的報告(書面); 6、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城建環(huán)保委關于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《關于加強城市水源地保護區(qū)生態(tài)治理的議案》審議情況的報告。 二、關于會議報告人 市政府提交全體會議報告的議題,應當由主管副市長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正職到會報告(不安排職能部門副職作報告);市人民檢察院提交的議題,應由檢察長到會報告。 三、關于會議材料 與議題相關的部門按要求準備會議材料。會議材料一般不超過5000字。上會材料定稿后送市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審。需在全體會議上報告或說明的,只報告(說明)內(nèi)容摘要,報告(說明)的時間控制在12分鐘以內(nèi)。 印刷前先領取文件編號。也可將定稿的會議材料以word格式(添加附件)發(fā)送到郵箱3119114@163.com,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處編號后發(fā)回印刷。文尾請注明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。 聯(lián)系電話:3119155 邯鄲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14年7月15日 邯鄲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14年7月15日 (共印80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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